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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刘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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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全省电信业纳税人于2014年6月1日纳入“营改增”试点。为保障电信业“营改增”工作顺利开展,省国税局对云南省移动、电信、联通三大电信业企业进行现场服务及辅导。图为2014年6月1日当日,电信、联通、移动、铁通等四大电信业企业均成功开具出多份增值税专用发票,标志着电信业“营改增”第一阶段成功启动。